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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云综合(中国)有限公司官网档案工作基本原则

 作者: 管理员  发布部门: 办公室  发布时间: 2014-06-20  点击数: 


一、学校在招生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、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形式、载体的历史记录,均属学校档案。

二、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之一,也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。档案工作是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
三、学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确保完整、准确、系统和安全,便于开发利用。

四、学校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(件)归档制度,档案工作要做到“三纳入”、“四同步”:纳入学校计划和规划,纳入管理制度,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;在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,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档案工作。

五、学校应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,各立卷(件)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工作,并确定适当数量的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办。

六、学校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,在人员、经费、库房、 设备等方面给予保证,确保档案工作与学校工作同步发展。

七、学校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,采用先进技术,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主动满足学校和社会的需要。